工伤认定下来,是不是就可以到社保局报销钱

如题所述

可以进行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结算,存在伤残的,伤残待遇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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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3
可以。
工伤认定下达后,即是承认为工伤了。可以凭认定书去工伤待遇部门报销前期医疗费用。如以后还需治疗,在地方医疗系统中按工伤方式结算。
工伤鉴定结论下达后,可以凭借等级结论单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2个回答  2015-05-03
不是,必需等到伤残鉴定之后才能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起赔偿http://baike.baidu.com/view/2001275.htm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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