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场址的选址程序
1、前期调查的项目:
(1)所选地区政府对私营经济及餐饮业的支持状况,相关主管部门对开展餐饮经营的限制条件,以及当地餐饮业的纳税状况;
(2)所选区位经济状况,支持产业状况,人均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
(3)所选地区人口状况,包括城市非农业人口总量、流动人口数量、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及口味特点;
(4)所选地区餐饮业市场发展状况、同行业的经营状况、特色对顾客的吸引程度以及消费者的消费趋势和消费观念;所选地区人均餐饮消费水平以及餐饮消层次的构成;
(5)所选地区城市改扩建规划,目标经营场址所在街道知名度,该街道商业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忌处于繁华商业街道;目标经营场址房租价格及允许出租年限;
(6)目标经营场址可识别性以及临近店铺类型,忌处于商业零售店铺包围中;
2、供决策的几种情况:
(1)紧密连接住宅区与闹市区的街道;
(2)位于十字路口附近的店面;
(3)与商业中心有一定距离,但已形成就餐环境的准闹市区;
(4)店铺左右或对面最好有易识别、有知名度的单位建筑或当地历史文化建筑、标志等;
(5)不宜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附近;
(6)不宜在卫生差的区域;
(7)不宜选择门面较窄而径深长的铺面;
(8)不宜选择医院或庙宇旁边。
二、“红昭天园特许加盟连锁店”对店面店址的特殊要求
1、店铺横向跨度要长,纵向深度适宜,一楼大厅,二楼包间。
2、必须有自己的停车位置,或者店铺门前有政府许可的停车位置。
3、店铺面积必须符合总部规定,到达与所在城市相适应的规模。要求为一级店700平米以上,二级店500平米以上,三级店300平米以上。
4、店铺应保证上下水道及供电设施安全。
5、尽量选择未装修的框架结构或只简单装修的店铺。
三、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出租主体:核实出租人是否是该店铺及附属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有无相应的产权文件,如有应作为合同附件。如系转租,务必要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或认可。
2、租期:租期应与《红昭天园特许加盟连锁店合同书》的特许期限相对应。
3、租金:租金应以将签定的合同的约定价格为标准,该约定不受国家政策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4、修缮:出租人应定期对房屋基础设施、水、电、暖设施予以检查维修,并承担此项费用。
5、装修:室内、外装修在不破坏原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出租人应同意按总部提供的效果图进行装修。
6、终止:合同期间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除固定装修设施,应保留拆除一切与“红昭天园”商标、字号有直接联系的霓虹、广告、字符等的权利
8、合同中应明确优先续租权。
参考资料:http://news.chb2b.com/info/four-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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