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阳台的玻璃门刮花了,这是我们还没入住的时候就已经花的,收楼的时候有在收楼单上面填写了,可是开发商还是迟迟不能来处理,该怎么办。还有入住了之后出现墙面灰脱皮开裂 门窗翘起来开裂是不是可以向开发商要求保修呢?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发现房子质量存在问题时,应该怎么办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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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7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1、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居民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2、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应当注意看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居民可以向出卖人要求修复房屋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居住的,居民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屋已过保修期的,居民可以通过物业管理方建立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专有物业除外),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对于已经超过了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应由产权所有人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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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10

如果不是主体结构问题,经过修缮可以继续居住,应该有开发商进行修复,但开发商不搭不理,业主可自行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起诉即可。

第3个回答  2014-08-28
你反映的问题属于房屋表面瑕疵,而有些瑕疵是无法也没必要修复的——例如玻璃刮花了,门上油漆有几道划痕。开发商不会为此更换门、窗。但除了更换,无法去除。所以你即便提出,也会不了了之的,告到哪都一样。墙面灰皮脱落更不算什么。窗户翘起影响开窗,报修来人很容易处理的。
许多事情相互没可比性。例如, 不能拿对手机的外观要求来衡量房屋的外表。肉眼看去再光滑锃亮的金属表面,若放到显微镜下看,仍充满了坑坑洼洼的麻点,但它也许就是符合质量标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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