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在河南医科大学毕业,于2003年将档案存于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来在郑州民营医院上班,并跳槽2次,未交社会保险,于今年8月份我在巩义市一家公立医院找到了工作并上班了,新单位为我办理人事代理,我将档案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转入巩义市人才交流中心,新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告诉我巩义市人才交流中心拒绝为我办理社会保险,说是以前未缴纳,工龄计算了。现在我该怎摸办?难道7年的档案管理费白交了?人才交流中心的职责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