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照身份证时,户籍处会将相片和指纹与死亡注销的信息对比吗?

新照身份证时,户籍处会将照片和指纹与死亡户籍信息对比吗?

这个是不会的。因为办理身份证时,是需要出示户口本,如果是死亡,户口本是会被注销的,而有户口本就表明户籍没有被注销。

注销户口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公民死亡后相关人员应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二条    ä¸­åŽäººæ°‘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八条    å…¬æ°‘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å©´å„¿å‡ºç”ŸåŽï¼Œåœ¨ç”³æŠ¥å‡ºç”Ÿç™»è®°å‰æ­»äº¡çš„,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å…¬æ°‘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è¢«å¾é›†æœçŽ°å½¹çš„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è¢«é€®æ•çš„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申领身份证: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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