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天下为公”,也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

到了孙中山那里,“天下为公”蕴含的内容更深邃,更宽广。他说:“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

1924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中提出:“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孔子向往的“大同”世界,即指《礼记·礼运》中所描叙的理想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扩展资料:

孙中山眼中的“天下为公”

“天下为公”的“公”字,照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即是“共”的意思。“天下为公”,也即天下是全天下人共有的天下。

到了孙中山那里,“天下为公”蕴含的内容更深邃,更宽广。他说:“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

一个“共”字,涵盖面是那么大,“国家”、“政治”、“利益”都在它的笼罩之下。国家为“人民所共有”,政治为“人民所共管”,所得的国家利益为“人民所共享”。

实现“天下为公”的途径

孙中山力图通过实行三民主义,做到“公天下”。他主张实行民族主义,即实行民族革命,推翻满洲贵族的统治,恢复中华,把一家一姓的天下变成“公天下”。并在清王朝覆亡之后,继续进行民族革命,反对官僚、军阀的专权,把官僚、军阀的天下,变成人民的天下。

同时将国内各民族融合成一个很文明、很强大的统一中华民族,以便抵抗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从列强手中夺回失去的土地和利权,使中国成为独立、富强的国家。

孙中山深知,为实现“天下为公”,必须跟以天下为私的人作斗争。他指出:“共和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

民国成立十年,那些公仆太坏了,把中国搅得不成样子……”孙中山所说的搅乱民国的所谓“公仆”,指的是袁世凯、张作霖、曹锟、龙济光等人,这些官僚、军阀把军队当作私有,把政权当作私有,把国家当作私有。

所以他说:“以后不用革命精神来改造民国,再没有别的希望。”对于全国统一、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将会出现的腐败现象,孙中山不会没有预料。他曾设想,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上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

据他说,有了这样“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就可以“防止一切的流弊”,“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但是,“五权分立”到底能解决多大问题,实在是很难说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孙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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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1

孙中山的天下为公,你懂了吗?

第2个回答  2014-01-10
天下为公 :出自《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原意是天下是公众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充满光明,百姓得到幸福。天子之位,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传贤而不传子是一种美好社会的政治理想。这也是孙中山推崇的治国指导思想。
第3个回答  2014-01-10
出自《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原意是天下是公众的,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后成为一种美好社会的政治理想。国人对“天下为公”这四个字,因孙中山的推崇而非常熟悉。就是古代的禅让制 公天下而非家天下 这种思想和近世西方的民主共和观点很像
第4个回答  2014-01-10
孙中山的《对驻广州湘军的演说》:“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和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国人对“天下为公”这四个字,因孙中山的推崇而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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