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国“非婚生子女”占社会主流?

如题所述

高远 据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统计,2007年以来,法国“非婚生子女”比例达百分之五十二以上,已超过“婚生子女”数量,占社会主流。有史以来,法国“非婚生子女”怎样从社会弱势成为主体?这得先从中世纪前说起。 中世纪前,法国“非婚生子女”群体被视作“诅咒之源”私生子遭虐待受歧视,被抛弃或杀害,与强盗窃贼属同等范畴,被剥夺基本人权。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基督教把婚外情视为十恶不赦的“罪恶”,由此所生子女,必须代赎父母之罪,所以受歧视和诅咒,这是法国“非婚生子女”群体受苦的源头。 中世纪后至二十世纪前,随着宗教皇权衰落,法国“非婚生子女”由被歧视、虐待转向“受有限的保护”,被“有条件的”监护和抚养。拿破仑时期,法国“非婚生子女”得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认可,比如私生子可以被认领,“认领后,有相当于婚生子女应1/3的继承权利。”到1926年,法国法律才开始正式承认“非婚生子女”在生身父母无遗嘱的情况下,有限度享有财产继承权。后来,人权思想、平等意识逐步传播,“非婚生子女”群体开始受到全社会关注,自身现状逐步改善。 1972年,法国“非婚生子女”群体地位在法律上有实质性提高,比如“私生子”可与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等方面,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在社会上享有同样义务和职责。而这一时期,法国“非婚生子女”群体比例只有百分之十,属于相当小的群体。1982年,法国法律进一步承认“非婚生子女”社会地位。1999年,法国正式设立“同居”机制,法律范围内制定“同居协议”,“非婚生子女”群体自此堂而皇之迈入社会殿堂,群体逐步壮大,享受社会地位和权利与婚生子女无异。 以上法国“非婚生子女”社会地位的变迁,可以发现,真正受重视也就是二三十年的事儿,气候形成主要在法律层面的认可,社会结构的变迁,比如法国“非婚生子女”无社会压力,家长一般不干涉青年人非婚等。除此之外,还有某些因素,法国众多社会名流如前社会党总统候选人罗雅尔、前国防部长玛丽、前司法部长达蒂等人,皆为“非婚生子女”群体坚定支持者和实践者,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法国“非婚生子女”成为社会主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人,生而平等,该还子女本来面目。 高远博客其他精彩文章 猜猜,路易�6�1威登为中国人量身打造了啥? 法国总统办公室什么样? 解读法国“同居合同” 外国政客因何习惯说话不算数? 法国人怎么看中国人买免税品排世界第一法国房价为何不是百姓焦点话题?法国为什么不评三好生? 法国反腐败有啥高招(图) 西方老年人最后悔的是什么 揭秘法国“二奶”生活(图)法国富豪都是些什么人?1、永远十八岁(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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