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因故意伤害罪致对方轻伤而判刑开除军籍吗?

如题所述

【1】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军籍:
(一)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二)故意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的人员或者过失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员在服刑期间,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抗拒改造,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
第四十三条 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适用本条令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开除军籍处分的,应当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2】军人因故意伤害罪致对方轻伤而判刑,
影响恶劣,已丧失军人基本条件的。严重时可能被开除军籍。
或者会被降职(级)、降衔(级)甚至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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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1
构成轻伤以上,就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当然会开除军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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