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拾万元钱,写了借条给我,当时口头承诺给利息,没写明还款期限,因为是亲戚,我也没催,两年到期

别人借我拾万元钱,写了借条给我,当时口头承诺给利息,没写明还款期限,因为是亲戚,我也没催,两年到期时催他还款,他因当时困难没还,期间给了部份算利息,现在借条有七年了,他不理不睬,还说超过诉讼期限了,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的话因借条超期会受理吗?

一、如果欠条上写了具体还款日期的,那么期满后诉讼时效为2年,2年过了之后你就丧失了在法院的胜诉权。也就是说对方可以不还你钱且法院不得强制执行。
二、如果是没有写还款日期的,以你第一次要钱的时间(或给对方的宽限期)为基准,诉讼实效开始,之后2年你又向他要了,或是对方承诺还钱,或是对方承认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2年。这样反复下去。
如果你首次要了之后,有一个2年期间你没有主张要钱,那诉讼时效就过了,你单方面主张还5万,对方可以拒绝还钱。除非那之后他又承诺还钱,或是承认债务的,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三、注意证据。7万。。。可以考虑请律师追答

打错了 5万是写的7万

追问

是借条。断续给了我四万一,没文字跟据,现借条在我手里,可以起诉他吗?胜诉几率多高?

追答

7年中有近4个两年区间 每个两年区间里你都向他要了吗 并且他承诺还钱或者承认这个债务 这一点你要先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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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6
没写明还款期,何谈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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