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是传销吗

如题所述

保健品不属于传销,不过经常有人用保健品的名义来进行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正在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

近些年,保健品市场发展迅速,除了与保健品生产企业注重保健品本身的开发和研究,提高保健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外,人们渴望长寿和对功能食品的认同也是保健品市场增长的重要因素。

保健品虽具有保健功能,但不是药品,不能从根本上治疗疾病,只能辅助治疗,起到一定的保健作用,而且因人而异。不讲科学乱吃保健品,不仅难以起到保健功效,还会损害人的健康。保健品生产商鱼龙混杂,不乏资质不高甚至没有资质的生产商。

很多保健品实际上并不具备广告所说的功效,甚至使用后会起严重的副作用,假劣保健品还可致人死亡。一些不法商人给老年人设置“陷阱”,采用各种推销方式来骗取钱财,并且频频得手。老年人辨别能力有限,往往掉入“陷阱”而被骗健康、钱财。

扩展资料

保健品注意事项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宣传上,严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2、严禁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其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后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必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必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

6、保健食品产品上必须标注“保健食品”标识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卫食健字(年份)第xxx号] 或 [国食健字G(年份)XXXXX]。

保健品正确认知:

一、保健品首先不是药品,能调理生理功能,但是对治疗疾病效果不大。可以用来进行辅助治疗。国家对保健食品的功能规定有27种,包括:增强免疫力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抗氧化功能;辅助改善记忆功能;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清咽功能;辅助降血压功能;改善睡眠功能;促进泌乳功能;

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功能;改善生长发育功能;增加骨密度功能;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痤疮功能;;去黄褐斑功能;改善皮肤水份功能;改善皮肤油份功能;调节肠道菌群功能;促进消化功能;通便功能;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同时,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凡是超过上述27种保健功能范围的宣传都是违法的。

二、注意标志和批号。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容器上(食品标签)应有卫生部对这一食品的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第号,或者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卫进食健字第号。

三、保健食品的标签除与普通食品应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外,还应注明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四、保健品不可以代替药品。一种新药品的面市,必须要有大量的临床试验,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保健品没有规定治疗的作用,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

五、理性选择保健品。每种保健品都有适宜的人群,选购时应该按照个人的差异,认真选择,不能按照送礼习俗,胡乱的选择,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健品百度百科-传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这个怎么说呢,不一定。有的是是有传销的可能。但是大部分都不是,保健品一般是做会销的,药店、商超之类的比较多。传销属于个别的经销商做的一种模式。所以要慎重考虑,想购买的话就多方面的了解,价格,效果什么的,这样自己才不吃亏。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7-08
传销
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14-07-04
反过来,传销的都是保健品吗,问题不就清楚了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