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个合同后,再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规定推后原合同的生效日期,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例如,原合同签订日期为8月8日,并规定以签订日为生效日,但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合同生效日期,可不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更改合同生效日期

补充协议是双方协商同意对原合同的修改,协议规定退后生效日期,是可以的。

但劳动关系的产生并不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而是以劳动者开始为单位提供劳动为准。所以如果遇到工龄等问题,你还是可以以工资发放时间等证据证明你开始工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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