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担负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切实履行经济建设职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直接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以宏观调控为主,是间接引导,主要依靠经济手段、
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政府要把应该管的事情真正管理好,充分发展市场和
社会组织及公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