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有哪些?

如题所述

  县级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一般是税务分局或者税务所。
  国税发[1997]27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有三个附件,对于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做出了规定。
  1、附件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应当本着相对集中、讲究实用、方便纳税和不扩大基建规模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城市一般在区、县税务局(分局)内设置;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所或税务分局,在偏远地区和山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征收点或代征点,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纳税服务。”
  2、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城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为使纳税人能够得到良好的服务,应当在税务机关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服务场所的名称统一为办税服务厅。”
  3、附件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和深化农村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根据‘精简、效能,适当集中’的原则,在农村应以经济区划设立税务机构(税务分局或税务所),按照收入规模的大小和管辖纳税户的多少,一个农村税务分局(或税务所)一般管辖3个以上乡镇。地方税务系统按乡设所的,要根据改革的要求,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所。”
  根据附件三的规定,税务分局或者税务所机构和岗位的设置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制四个系列划分以事定岗,以岗定责,职责分工如下:
  1、管理服务系列: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咨询、受理各项税务申请、应纳税额核定、外部信息采集等。
  2、征收监控系列: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各项违章处罚款项的收纳、逾期未申报的催报、滞纳税款和逾期未缴款项的催缴、逾期不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税收计会统工作及票证管理。
  3、税务稽查系列:选案、制定稽查计划、案件查处、案件结果分析。
  4、政策法制系列:税政问题调研反馈、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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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5
征收分局 税务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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