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阳光保险集团应聘业务主管,说先交300元的押金,请问这样合理吗?还说现在工资是800元/月,等到他们真正开业了(9月份开业),底薪是3000元/月,请问底薪是不是必须在完成一定的任务指标前提下所享受的底薪,还是无论完成与否都最少是3000元/月?那如果完不成任务指标工资怎么计算的?还有没有底薪了?说现在是在筹办中,不会是骗子吧?
在进入任何工作单位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