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保险要交押金吗

我有个朋友在阳光保险集团应聘业务主管,说先交300元的押金,请问这样合理吗?还说现在工资是800元/月,等到他们真正开业了(9月份开业),底薪是3000元/月,请问底薪是不是必须在完成一定的任务指标前提下所享受的底薪,还是无论完成与否都最少是3000元/月?那如果完不成任务指标工资怎么计算的?还有没有底薪了?说现在是在筹办中,不会是骗子吧?

首先,保险公司是会有押金的,那个押金等到离司时会退,不过要等几个月才会把押金退给你。其次,就是很重要的了,所谓的底薪一定要问清楚,问清楚是不是责任底薪,如果对方说是责任底薪,就要注意了,因为责任底薪是要有业绩才给的,还要达到一定得业绩指标才会给,不是白给的。如果没有业绩就不会有工资,所以要让你的朋友一定要问清楚。不过有的保险公司为了招揽很多的人为公司打拼业绩,在招聘时,很可能言过其实,所以千万要小心,别上当了,记住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再有,所谓的业务主管其实都是从业务员开始做起的,你的朋友有这方面的经验么?如果没有,你觉得一上来工作,就让做主管,你觉得可能么?如果你的朋友对做业务感兴趣的话,可以再保险这个行业锻炼一下,确实挺练人的。最后,保险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好的,需要有人脉的,呵呵,能坚持下来也许会很好,如果坚持不下来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找个稳定的工作了。以上我所说的只是个人意见,我的个人意见并不是针对某个保险公司,呵呵。希望你的朋友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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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7

在进入任何工作单位前,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2个回答  2017-07-31
和保险公司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代理合同。保险公司向保险代理人收取的是保证金而不是
押金。签代理合同不但要押金还要有担保人。这是合法的。
所谓的底薪是必须在完成一定的任务指标前提下奖励,没有完成一定的任务指标是拿不到的。
第3个回答  2013-10-20
不会是骗子的。但大多数都是按任务完成后才发放底薪的
第4个回答  2013-10-20
囧……保险公司的外勤的特点就是没有底薪也没有顶薪的……业务主管应该是外勤的啊……同时没有人是直接做主管的,都是先做业务员在做主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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