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于房产折旧的规定?

所得税清算时,税局的人说因为我们没有办到房产证,所以房产在当年计提的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需做纳税调整,是否有这个明文规定?(均已经取得合法发票)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条例对于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了一个5%的比例,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则将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下限定为10%,同时,新税法实条例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7
这个,我觉得税务局是没道理的,只要发票手续健全了,即使没有取得房产证,也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如果他不允许计提,给你一个主意,你问他这部分资产不作为建筑物,那么能做为企业的什么资产?总不可能不是企业的资产吧。呵呵。
如果不被认定为建筑物,那么你就说是其他长期资产,按五年摊销,看他如何处理。
第2个回答  2013-10-17
是什么房子,职工宿舍还是厂房还是属于什么类的房子。如果是厂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正常计提折旧,如果是房改房,或者是职工住宅房,则不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