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姓氏能否改

如题所述

离婚后,女方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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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7

可以更改,但应当征得另一方(孩子父或母)的同意。  

子女姓氏一旦确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改变。即使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同一方共同生活,同子女生活的一方也不得单方改变子女的姓氏。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再婚而未征得生父或生母同意,擅自将子女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以责令恢复子女原姓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民复字2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纠纷处理问题的来函收悉。  

据来文所述,陈森芳(男方)与傅家顺于1979年10月经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陈昊彬(当年七岁)判归傅家顺抚养,由陈森芳每月负担抚养费十二元。现因傅家顺变更了陈昊彬的姓名而引起纠纷。  

我们基本同意你院意见。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如陈森芳坚持拒付抚养费,应按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对上述纠纷,不要作为新案处理,宜通过说服教育息讼,或以下达通知的方式解决。此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  

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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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1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这样一桩案件,刘女士和龙先生离婚后,2岁的儿子小宝归刘女士抚养。最近刘女士再婚,让小宝跟着现在丈夫姓周,这下前夫龙先生不同意了,把刘女士告上法院要求恢复孩子的原姓。 这可急坏了刘女士,离婚的时候小宝还不记事,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姓龙,只知道姓周。如果现在改姓,过早的告诉他家庭破裂的事情,势必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再说刘女士好不容易再次组成家庭,现在的丈夫和小宝关系十分融洽,如果把名字改过来,爸爸姓周,妈妈姓刘,孩子姓龙,这样的“三姓”家庭必然会造成周围异样的目光。对周先生来说,以后与小宝相处也会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她恳请龙先生不要提出这样的诉讼请求,让已经平静下来的家庭再添波澜。 但是龙先生在法庭上坚持认为,孩子改姓需经亲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刘女士擅自变更儿子的姓氏,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向法庭提供了一份离婚协议,上面清楚写着“儿子(原名:龙某)归刘女士抚养,……龙先生自认今后亦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双方考虑到孩子今后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龙先生放弃今后有关儿子一切事宜的诉权……”表明签订协议时,龙先生就知道小宝改了姓氏,而且默认了此事。 法院认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法律并未禁止子女随继父姓。但在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双方协商,子女有表达能力的应尊重子女的意见。刘女士改变儿子的姓氏,虽未与龙先生充分协商,方式欠妥,但之后在双方订立的相关协议中,“儿子(原名:龙某)”,从这一特定的语句中,可以认为龙先生实际已知儿子改姓的事实。龙先生在知道儿子改姓后,并未提出异议,仍以书面形式与刘女士订立了协议,且表明放弃今后有关儿子一切事宜的诉权,可见龙先生已默认了儿子姓周。 同时,法官指出,双方离异后,有关子女的一切事宜,均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切忌父母任何一方以子女为借口,以达到其泄愤、私欲等目的,无意间损害子女的利益。现考虑到小宝已实际改姓并已向公安部门申报登记,而龙先生已默认,且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相关权利。为了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故不宜再作更改。另外,根据婚姻法规定,继父与儿子之间已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有权利让继子女随自己的姓氏。因此小宝跟继父姓周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悖常理。据此,法院驳回了龙先生的诉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05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而且《婚姻法》第2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应责令恢复原姓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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