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15
三省六部制度。简单的和你说一下就知道了。
首先作为最高决策的人是皇帝。其次。分为三省。
内史省(负责起草政令),尚书省(负责管理和颁布政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
其次就是六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吏部,工部。
通俗的说就是当时的公安部,教育部 国防部,司法部 人事局 还有工部(水利局,土木局。各种轻重工业综合。)
三省六部和地方是有着一定联系的。属于中央政务机关。属于管理各地方行政机构的。
比如说。
各省县的学校都归教育部管理。(礼部)
各省县的驻军都归国防部管理。(兵部)
各省县的户籍都由公安派出所管理。(户部)
当时地方没有分工如此明确,都是地方县官官综合办理。根据不同的事情,上报不同的部门。
另外还有事务机关---九寺。在六部之下。
比如说当时最高的掌刑狱案件审理机构大理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