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和清代的行政区域

明代和清代的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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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行政区域划分

明初曾沿袭蒙元的行省制,但后来深感不便,于是进行改革。1376年(洪武九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省”。1370年于各省设置一都卫,1375年改为都指挥使司。1428年弃安南后,明朝在全国设置两京十三使司,包括京师(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以上为北五省)、南京(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以上为中五省)、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以上为南五省)。明代一共设置16都司、5行都司、2留守司。其中十三个是与布政使司同名的的都司,其它三个是万全都司、大宁都司和辽东都司。五行都司是陕西(治甘州卫,今张掖)、四川(治建昌卫,今西昌)、湖广(治郧阳卫,今湖北郧县)、福建(治建宁府,今建瓯市)、山西(治大同府)。两留守司是洪武年间设置的中都留守司(今凤阳)和嘉靖年间置于承天府(今湖北钟祥)的兴都留守司。此外,还有统辖黑龙江、松花江流域和库页岛的奴儿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区设置有乌斯藏、朵甘二都司(实际控制为当地宗教首领八大法王分辖各政教中心的寺院,还有各诸侯家属封地),另有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以上均属羁縻性质,与内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质不同。

明朝实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为防止地方权力集中。宣德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后成为各省常制。总督主要署理军务,分短期与长期两种。巡抚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抚辖两布政使地,如正统年间和山西河南巡抚。有的一省一巡抚。有的一省几巡抚。如北直隶有顺天巡抚(驻遵化)、保定巡抚(驻真定,今河北正定)、宣府巡抚(驻宣府镇,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领山西大同府)三巡抚;南直隶有两巡抚:应天巡抚(驻苏州府,今江苏苏州)、凤阳巡抚(驻淮安府,今江苏淮安楚州)。有的在几省交界处设置一巡抚,如南赣韶汀巡抚就越江西、广东、福建三省。

明代的行政区划设置大体符合山川形便之处,但仍有一些不合理之处。如南直隶就地跨淮北、淮南、江南三个地区。而嘉兴、湖州、杭州三个太湖流域的府却被划入浙江省,与同为太湖流域的苏州府分离。而河南省也占据了局部的黄河以北土地。贵州省呈现中间窄两边宽的蝴蝶状。根据《明史·地理志》记载,终明一朝有府140,州193,县1138。而根据《明史·兵志二》记载,明有卫493,所359。此外,明还设置了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道。道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明代并改元的路为府,以税粮多寡为划分标准。粮廿万石以上为上府。廿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

清初为便于统治明代故土,清世祖仍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即废除了南京为国都的地位。康熙初,改布政使司为省,因认为全国区划为15省,其制过大,所以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分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为陕西、甘肃两省,全国共为18省。

在边疆,清王朝施行与内地不同的行政区划,乃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臣,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和在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在新疆设伊犁5个将军辖区,在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以及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的内蒙古盟旗,连同内地18省,全国共为26个政区。清光绪十年(1884 年)置新疆省,十三年(1887年)建台湾省,三十三年(1907年)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加上内地18省共为23省。因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清政府签订了卖国求荣的马关条约,台湾省被割让给日本,所以史称22省。(图13)清朝的22省,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

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所不同的有以下几点:(1)增加了行政区划单位——厅。这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所设置的区划单位,

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绝大多数不领县;散厅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2)在元、明两代不论是直隶州,还是散州,一般均领县。(表8、9)在清代省辖的直隶州才领县,而府辖的州则不领县。(表10)(3)元、明两代的行政区划系统都是由三级和四级系统混合组成,并以省—府—州—县的四级体系为基本的系统。在清代则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且以省—府—县和省—直隶州—县为主。(图14 和表10)(4)在边远辖区和省,除了在部分农业区

设置府、州、县外,在内蒙古、外蒙古、新疆、青海以及东北的奉天、吉林和黑龙江,建立盟、旗行政区划单位。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内地的县。在西藏则设立营。(49)

在清代,直隶厅的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因此清朝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的称呼一般为府、厅、州、县。据《清史稿·地理志》记载:自清德宗光绪年间置22省,有府、厅、州、县1700多。

自春秋初至清末,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经历了萌芽时期、郡县制时期、州制时期、道(路)制时期和省制时期五大阶段,历时二千六、七百年,有许多方面值得总结、注意。

一、行政区划的设置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演变。从表11看出,变动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

二、在行政区划中,各地区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的地区要比不发达的地区地位高。在秦代,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要比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发达,所以在全国一级行政区划40多个秦郡中占有30多郡,而秦岭、淮河以南的广大地区仅有全国四分之一的郡。西晋初,全国一级行政区划19个州中,秦岭、淮河之南的地区有7个,占三分之一强,但多数州依然在秦岭、淮河之北,这与当时经济中心仍在黄河中、下游的情况是一致的;西晋末,全国21州,秦岭、淮河之南的地区占有9个,为七分之三,比例比西晋初高,这与西晋时南方的经济发展较快有关。到唐代,南方的经济虽发展较快,但经济中心仍在黄河中、下游,所以唐初全国一级行政区划十个道中,秦岭、淮河之南占有4个,后来的15道中南方占有6道。这种状况在宋代发生了关键性的变化,北宋全境一级行政区划 24路中秦岭、淮河以南占有14路。秦岭、淮河以南地区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数字超过黄河中、下游地区,这在中国行政区划史上是第一次。这种变化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基本上也是同步的,在宋代秦岭、淮河以南地区的经济已赶上了黄河中、下游。明成祖以后全国一级行政区划13省中,秦岭、淮河以南的地区占有9 个,而那时虽然政治中心在北京(直隶),经济中心却在南方。清朝内地一级行政区划18省中,秦岭、淮河之南占有13省,即占三分之二,这与当时南方的经济远远超过黄河中、下游的情况是密切相关的。

三、每个时期乃至每个朝代的行政区划单位都有变化,但变化最大的是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秦汉为郡,魏晋南北朝为州,唐为道,宋为路,元明清为省,实际上元为行省,明为布政使司,清为省。

四、历时二千多年,经历五个时期、十多个朝代,中国行政区划制的最基本单位——县,始终没有多大变化。这或许说明,行政区划制的最基本单位是最稳定的,而最高一级单位则是最不稳定的。

五、愈早诞生的行政区划单位,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地位愈低的趋势。如县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行政区划单位,在秦汉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汉以后又降为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郡在秦汉是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到魏晋南北朝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州在魏晋南北朝是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在唐、宋的道(路)制时期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至元、明、清的省制时期降为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路在宋朝是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在元代则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

六、行政区划系统也在不断演变之中。从表11可见,春秋为一级制,战国为二级制,秦汉基本上是二级制,魏晋南北朝为三级制,隋代为二级制,唐、宋为三级制,元、明是三级和四级行政区划混合制,主要是四级制,清代是三级制。可见,在中央集权制的前期,行政区划以二级制为主;在中央集权制的中、后期,行政区划则以三级制为主。

清继承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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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15
明省制

明初,太祖朱元璋定都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基本上保留了元代的
行省制,只在洪武元年(1368 年)废元中书省,辖境分属河南行省和山东行
省;同时改江南行中书省为中书省,以示国都所在。但元的行省制在元末已
出现混乱,不全面改革整顿已难以维持国家权力,于是在洪武九年(1376 年)
朱元璋改革元代行省制度,宣布最大的行政区划是布政使司,由布政使总一
省的行政大权,其性质仍同行省,因此习惯上还称为省。洪武十三年(1380
年)明太祖为加强皇权,罢中书省,六部直属皇帝,原中书省所辖的地区也

归六部,名为直隶。于是,把当时国都所在的应天府(治所在今南京市),
即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二省和上海市的地区改称直隶,也称京师。明成祖朱
棣于永乐年间迁都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旋即将今北京、天津二市和
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区改称为直隶(即京师),而原直隶改称南直隶,又称南
京。自宣德三年(1428 年)以后,全国统分为两京、13 布政使司。两京是京
师(即北直隶)和南京(即南直隶);13 布政使司简称13 司,俗称13 省,
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
贵州、福建。因习惯上也称一个直隶区为一省,所以又有15 省之说。(图
12)

布政使司(省)下辖府,府下领州,州下领县。州有两种:直隶布政使
司的直隶州;隶于府的散州。从表9 可见,明代布政使司(省)以下的行政
区划单位有这样几项改革:(1)在宋代为最高行政区划的路,在元朝还是主要
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在明朝则被完全废除了;(2)唐朝创立的府,在明代
第一次成为高于州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明代的府相当于元代的路;(3)与元
朝一样,实行三、四级行政区划系统,而且以省(布政使司)—府—州—县
的四级区划系统为主。据统计,明在15 省下有“府百四十,州百九十三,县
千一百三十八”;(47)另有“羁縻(即藩属)之府十九,州四十七,县六”。

(48)

三、清省制

清初为便于统治明代故土,清世祖仍沿用明制15 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
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即废除了南京为国都的地位。康熙初,
改布政使司为省,因认为全国区划为15 省,其制过大,所以分湖广为湖南、
湖北两省,分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为陕西、甘肃两省,全国共为
18 省。

在边疆,清王朝施行与内地不同的行政区划,乃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
臣,如在东北地区设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和在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
在新疆设伊犁5 个将军辖区,在西藏、西宁设办事大臣辖区,以及由中央理
藩院直接管辖的内蒙古盟旗,连同内地18 省,全国共为26 个政区。清光绪
十年(1884 年)置新疆省,十三年(1887 年)建台湾省,三十三年(1907
年)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加上内地18 省共为23 省。
因光绪二十一年(1895 年)清政府签订了卖国求荣的马关条约,台湾省被割
让给日本,所以史称22 省。(图13)清朝的22 省,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
分奠定了基础。

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
州,府下领散州和县。所不同的有以下几点:(1)增加了行政区划单位——厅。
这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所设置的区划单位,

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绝大多数
不领县;散厅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

(2)在元、明两代不论是直隶州,还是散州,一般均领县。(表8、9)在清
代省辖的直隶州才领县,而府辖的州则不领县。(表10)(3)元、明两代的
行政区划系统都是由三级和四级系统混合组成,并以省—府—州—县的四级
体系为基本的系统。在清代则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且以省—府—县和省—
直隶州—县为主。(图14 和表10)(4)在边远辖区和省,除了在部分农业区
设置府、州、县外,在内蒙古、外蒙古、新疆、青海以及东北的奉天、吉林
和黑龙江,建立盟、旗行政区划单位。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内地的
县。在西藏则设立营。(49)

在清代,直隶厅的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因此清朝省以下的行政
区划单位的称呼一般为府、厅、州、县。据《清史稿·地理志》记载:自清
德宗光绪年间置22 省,有府、厅、州、县1700 多。

自春秋初至清末,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经历了萌芽时期、郡县制时期、
州制时期、道(路)制时期和省制时期五大阶段,历时二千六、七百年,有
许多方面值得总结、注意。

参考资料:http://tieba.baidu.com/f?kz=177703657

第2个回答  2008-07-15
清代地方行政区划:府、厅、州、县

作者:何珍如 转自:中国大百科全书

清代将地方行政区划为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厅、州、县)三级。府厅州县为省级以下行政区划。


省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管辖若干县(州、厅)。府的行政衙门所在地称府治,即附郭县。某些府亲辖地方,无附郭县。府的行政长官为知府,初为正四品,干隆十八年(1753)改为从四品。雍正中,全国共设一百六十七府。干隆时增加为一百八十四府(包括顺天府、奉天府)。至光绪二十五年,增为一百八十七府。除顺天府外,直隶省十府,奉天府尹二府,吉林二府,山东省十府,山西省九府,河南省九府,江苏省八府,安徽省八府,江西省十三府,福建省九府,浙江省十一府,湖北省十府,湖南省九府,陕西省七府,甘肃省八府,新疆省六府,四川省十二府,广东省九府,广西省十一府,云南省十四府,贵州省十二府。到清朝末年,全国共有府二百余个。


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或战略要地的地方行政单位。分直隶厅和散厅。直隶厅直属于布政使司,相当于府或直隶州。散厅一般隶属于府,也有的隶属于道。厅的行政长官称同知或通判,同知为正五品,通判为正六品。直隶厅和散厅品级相同。清初,知府常派其佐——同知、通判分防府内各地,其驻各地的办事机构称厅。以后厅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域单位,其行政长官仍沿用同知、通判旧称,不过已与各府的同知、通判不同。光绪末年,全国有直隶厅、散厅一百余个。


清承明制,直属于布政使司的州称直隶州。直隶州有属县,是相当于府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唯其规模略小,政事稍简。隶属于府的州,称州(散州、属州),是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行政区。直隶州和州的行政长官皆称知州,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属州知州为从五品。光绪末年,全国设直隶州、散州二百一十余个。


初级地方行政单位。清承明制,县一般隶属于府和直隶厅,或隶属于道和直隶厅。例如,黑龙江省的大通县、汤原县隶属于兴东道,奉天省的安东县、宽甸县隶属于凤凰直隶厅。县的行政长官为知县(正七品)。清朝末年,全国设县一千三百余个。

清代很多体制都是延续明代的,所以明代也大体如此
第3个回答  2008-07-15
明朝:
http://baike.baidu.com/view/3371.html?wtp=tt#7

点击疆域和政区
清朝:http://baike.baidu.com/view/5405.htm#3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08-07-15
都是沿袭元朝的行省划分的

明朝的时候多了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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