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到转入的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办理。
1、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2、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3、办事时限
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内换发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二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及提交的材料、申告的事项有疑义的,可以对实质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时,应当询问申请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向证明、凭证的核发机关核查。
经调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办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八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九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