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职称正高,没有行政职务,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如何套工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8-08-31
这次工资套改中确定任职年限的依据很不合理具体表现为:
对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将在校学习的时间计入本次工资套改的任职年限,而对中专毕业,特别是文革期间毕业的“老中专”及“老高三”毕业生在校参加文革的时间——这是这些人正式毕业后因当时响应毛主席和党的号召参加运动的时间不计作套改年限,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
2. 这次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在“岗位工资”一项不考虑以前的职务工资基础,都按最低一档执行,搞了“一刀切”,虽然在“薪级工资”中作了一些微调,但没有做到科学合理,这就明显亏了资历较深,进职时间较早,职务级别较高的教师,使这些人在此次调资中基本长不了多少工资,甚至近乎未长工资。这是很不合理的。
3..此次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仅在“岗位工资”一项,正高与副高之间差距竟有近500元之多,远远大于副高与中级之间的差距,使同样资历、学历及水平的教师在中学与高校任教的工资待遇的差距极大。这是极不正常的。这对于中学(包含中职)的老资格教师,特别是即将退休的老教师来说很不公平,因为在中学(包括中职)不论教师的水平多高,资格多老,贡献多大都是无权评正高的。
4.在2006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套改中制定的新退休人员的工资政策规定对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将按百分比例开资(最高只有90%),这对于在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特别是那些原来职务工资较高(因学历较高,资历较深及业绩较为突出而早进职称)的人在此次工资套改中基本上长不了多少工资,甚至近乎未长工资。这些人如果以后不能再随在职人员每年同样长工资,他们的工资不仅将大大低于同等学历、同等资历、同样职称的后人的工资,而且还要低于以前退休人员的工资(因为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人员在此次调资中长了较高数额的工资,并能继续按100%的比例开资)。这对于在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1月1日期间退休的人是很不公平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