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实质的客观说
实质客观说
答:
实质
:这里提到一个词“表面现象”,表面是指事物展现出的外表,而实质是指一件事、一件物,起关键性、决定性的东西!一些成语可以解释:去表存里、去伪存真。
客观
:就是实实在在摆在人们面前的事实,并不是我以为、我认为、我想。。上面两个词,都要人认清客观事情的
本质
,事实求是,不要被外表...
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的理解是怎么样的?
答:
与形式的客观说主张以构成要件为标准认定着手不同,
实质的客观说
认为应以实质标准认定着手。实质的客观说又分为实质的行为说与实质的结果说。实质的行为说认为,开始实施具有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的行为时就是实行的着手。如日本学者大_仁认为:“从自由主义的观念严格把握犯罪概念时,必须以客观说为基调。而且,在我们以...
2014司法《二卷》刑法基础知识:犯罪未遂
答:
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在理论上存在客观的未遂犯论与主观的未遂犯论的对立。客观的未遂论:刑法处罚行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行为的法益侵害危险性;刑法重视国民的自由保障;主张刑法的谦抑主义。【特别提示】客观的未遂犯论分为形式的客观说与
实质的客观说
(行为危险说、结果危险说、综合的危险说)。主观的未遂论...
犯罪着手问题的分析论文
答:
本文认为, 形式客观说存在对着手开始的定义界定不清晰,认定着手的标准不明确等不足,在着手的认定上应当坚持
实质的客观说
,即:判断一个犯罪是否开始着手应根据行为人主观犯意和客观行为是否对法益造成危险的标准结合来判断,真正合理的反映该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在指导司法实践中更具有可行性。以下,在对形式客观说存在的...
刑法犯罪形态的几种情形
答:
二、犯罪未遂根据
实质的客观说
中的危险结果说,行为人着手实施了紧迫侵害法益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被迫放弃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核心是着手的认定。1、犯罪未遂的特征(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是实行行为的开始,实行行为只能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着手:形式的客观说;实质的客观说;1、张三为了杀...
法益论在犯罪论中的作用
答:
刑法保护的就是法益,犯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有社会危害性,即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所以是否侵犯法益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前提。有些行为貌似犯罪的主
客观
方面都具备了,可是若不可能侵害法益,则仍然不构成犯罪,比如将糖当做毒药去毒杀人,这种行为是不可能侵害人的生命的,故不构成犯罪。
甲为了谋杀乙,在乙的饭菜中投毒,但乙因有急事未吃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
答:
因此关键区分在于着手,着手之前是犯罪预备,着手之后是犯罪未遂。目前存在四个学说观点。1、主观说,即犯意表现出来时就是着手。2、形式
的客观说
,即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要件行为。3、
实质的客观
行为说,即开始实施具有现实危险性的行为时,就是着手。4、主流观点为实质的客观结果说,即行为对法益造成...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是不是主犯
答:
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不一定是主犯。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
司法考试刑法笔记:犯罪停止形态
答:
实质的客观说
认为,实行行为只能是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较为直观的方法“犯罪对象论”:考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接触或者针对犯罪对象。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具体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而犯罪实行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未能得逞...
犯罪未遂
答:
关键争议点: 犯罪处罚的焦点在于行为人与行为本身,以及刑法的核心关注点,即社会防卫与个人自由的平衡。我国刑法倾向于
实质客观说
,以行为对法益的现实危险性为判定标准,避免过度处罚。未遂特征与判断 着手是犯罪的起点,但与实行行为不同,需结合犯罪意图和法益危险来界定。着手的判断涉及主观与客观的折中...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
形式的客观说
形式客观说与实质客观说着手
着手形式客观说
形式客观说与实质客观说
客观的说还是客观地说
实质客观说
主观说与客观说
最古之时方为实质是谁说的
形式训练说和实质训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