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南京师范大学要不要英语口语成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9
目前在高校招生中,需要外语口试的院校和专业主要集中在,外语类和经贸类。具体专业大致有:语言类的英语、法学、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等,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对外汉语、翻译、法学等等;但不是所有院校的上述专业都需要外语口试成绩,具体要看当年各校的招生章程。下面参考《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参考文件第四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政策支持,兼顾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本科招生计划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四条学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第十五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

第五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报考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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