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给予补偿主要有以下情形:
1、对于用人单位以高于原合同的条件请求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维持原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而劳动者不同意与用人单位续订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对于用人单位以低于原合同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双方的劳动合同,尽管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仍然给予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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