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老婆,男人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生小孩了,一般人认为都生孩子还不是老婆呀?同时有两老婆还不算重婚罪?家里有老婆,外面女人给他生孩子,这种情况算不算同时俩老婆?有的试婚的小青年,把“老婆”挂在嘴边,有的中老年同居,口口声声“老婆”叫着。实际上,没有婚姻登记没有结婚证的男女二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就不是法律上的“老婆”。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条从1979年《刑法》就有了,刑法虽经过修改,修正,但这条没有修改。对重婚没听说今年有新法律。所说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这里强调是重复婚姻登记叫重婚,没有去婚姻登记的不叫重婚。
如果他和小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毫无疑问,妥妥的重婚罪,这种情况现在民政部门系统较完善的情况下,较少发生。如果他和小三没有登记结婚,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根据他们是否存在事实婚姻进行认定:第一、是否二人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第二、是否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所;第三、是否存在长期共同居住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他们有没有公开对外人说这是我老公、老婆,并且持续稳定的在一起居住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存在很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