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银行工作,我的主管这样的做法,我该如何应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5
看明了你问的问题,说到底是分赃不均惹的祸!

剐分胜利果实,出手搞桃,这在人类 历史 最正常不过了!你虽然负责逾期清收工作,但很多贷款清收决不是你一个人完成的!肯定有同事协助,有领导帮忙,因此你独占胜利果实的一半,这怎么说也够意思了!难道你想独吞吗?——在这密切合作的 社会 ,你这样作,恐怕这活你也不必干了,也捞不着干了!

我们这里有一支行的行长,有一年,把这奖励四十多万,独吞了!这下群情激奋,客户经理,柜员全部上告,而这行长就是见钱眼大,不分!上级行一怒之下,撒了他!他今天明白,为四十万得不偿失呀,——这几年挣几个四十万呀,于是开始了告状路程!

至于主管和他妹夫,怎样区理他们发放和收回的逾期贷款奖励问题,他们只要合规无隐患,建议你不必太明白,任他们作好了!这种事,或许上边,也许不管,你置身事外,我认为比较明智!见小利而失大义,当不选也!况且,他还是你顶头上司,路长得很!

你说的这个事情,要一分为二的看。分管你的负责人和行长拿50%的奖励我认为不对,你的上级拿奖励给她妹夫还款,没什么不对的。

虽然不知道你们行的不良贷款清收考核方案,但是不管怎么考核,都跳不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框框,要不然谁跟你卖命清收不良贷款?

你的主管都提前说了,这笔贷款是她自己收回来的,不管是不是违规贷款,只要是逾期贷款就行,贷款是她自己收回来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对于上层领导来说,看到不良贷款少了一笔高兴还来不及,哪里会关注你的小情绪?

同样的道理,你自己清收回来的贷款,凭什么分配50%给主管和行长?

他们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做了什么贡献没?有功劳还是有苦劳?如果都没有,这才叫坑你!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向上级分管不良贷款清收的领导反映,奖励分配不公,导致清收积极性下降,然后提出自己认为合理的分配方案,这才是你应该做的。

如果领导觉得有道理,有助于清收工作,自然会当回事,还会觉得你这人不错。

如果领导觉得你没有道理,那你就自我检讨一下, 是不是自己存在问题?

职场有职场的法则,这个职场的法则就是官大一级压死人。银行同样如此。

在银行内部确实有一些光明磊落的行长,我认识很多支行行长都是将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所以很多员工都愿意跟着他们干,业绩做得当然也好,后来也有很多支行行长都升职了;更有一些支行行长将自己的业绩分给下属一部分,让他们有机会转正、提职、晋升,这样的行长也当然会令员工的爱戴。

但是员工也要知道感恩,有的行长将业绩给了员工,员工心安理得,自己转正、晋级了也认为是理所应当,甚至将行长给的业绩从费用到奖励都据为已有,当行长要求拿一部分费用和奖励用于客户维护时就觉得行长不地道、行长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实际上这也是一种误区。

回到上面的问题,作为负责清收不良资产的员工,肯定每家银行都有一定的对不良资产清收的奖励,而且这些清收的奖励肯定不会完全给经办人员,肯定会有一部分奖励给支行长和主管领导,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上面说到的自己每次清收回来的奖励,都要上交50%的奖励给支行长和主管,作为一项制度应该是合理的。

清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很多要借助于各种手段和资源,有的甚至要借助于分行甚至总行的资源,所以,看起来是你清收的业绩,但是可能支行长和主管也付出了很多的精力,所以这样的制度规定是合理的,你不应该有任何的抱怨。

同样的道理是,每一个不良资产的清收都是个例,没有完全一样的清收方案。所以,对每一个清收奖励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案,如有的清收是通过贷款投放实现的,那么就不可能像正常的清收一样进行奖励分配,因为有信贷的配合可能要给信贷部门一些奖励;有的是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的,那么可能要分配给一些奖励对法律部门;有的是通过关系人实现的清收,那么有的时候可能要将大部分奖励给中间人;像你说的,奖励要返还给被清收人用于偿还不良贷款也是一种方式,所以不要太计较,领导已经给你说明白了,你如果还计较就是你不懂事了。如果领导不告诉你用途,就告诉你这笔清收奖励有其它用途你也没有办法。

清收奖励是一个最难以说公平的事情,只要有业绩在你头上,奖励实际上就不要太计较了,因为很多事情你并不完全知道、清楚和明白,领导有领导的考虑,只要能完成清收任务和目标,在其它方面你会有回报的,过于计较每一笔的奖励分配,你会永远难以得到更好的发展。

而如果你真的向领导提出奖励分配不合理,你在这个支行的职业生涯可能就基本结束了;而如果你向上级分反映也不会有更好的结果。

建议:坦然面对是最好的结果,想到理解才能走得更远。

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些看法供参考:

第一,关于清收奖励的50%分配问题。首先,请问你在清收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如果只是整理文件,或把案件移交律师,那么分你奖励已经不错了。如果是你为主力不经司法程序清收回来的,全部奖励都给你也不为过。这个你自己去分析。行长因为涉及不良考核有扣款,清收奖励提取部分做对冲,也不算不对,要知道处罚扣款比清收奖励多多了。

第二,关于主管妹夫的清收奖励分配。首先你的说法明显带有恶意。怎么判断主管放的这笔贷款违规?既然违规还能做你的主管?所以你的话不可信。

既然是主管的妹夫出的不良 ,相信行长一定严令主管必须出面处理。因此 ,这笔不良的清收不会和你有什么关系。既然没你的事,为什么要给你奖励?就因为你坐在这个办公室?

另外,把这笔清收奖励用于对冲不良,是从自己口袋掏出来赔给公家,这是想减少银行的损失,无可厚非。

题主这种人缺乏容人之心,仅从自己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以后在职场也走不远。

1、这是与客户、主管、行长形成通力合作、取得信仼与支持的大好机会。2、主管、行长必然鼎力支持清收,可以很好实现清收。3、客户在内外压力下积极偿还贷款,最终有利于银行。4、所在银行好、团队好,之后才能有银行业务经理个人好。5、优先考虑做好蛋糕、做大蛋糕,最后考虑分蛋糕。先予后取、有舍才有得、成人达己

你说她把奖励总额的50%分给她和行长,这得看你们银行内部规定了,不违规当然没事儿,违规了保留证据可以向上级纪委举报!至于你说的收回她妹夫的不良贷款,产生的奖励都返回给她妹夫这个做法,她把自己的收入给她妹夫那是个人赠予行为无可厚非,说服领导那是领导愿意,她利用权利逼迫你也放弃自己的收入算以权谋私,她妹夫和她是利益相方,我认为金额大的会构成犯罪!

现实的 社会 官大一级压死人

在哪里工作都不好干,得罪领导不是明智的决定。

如果是我,我不会去找领导的麻烦。她既然会这么做证明有恃无恐。。而且去得罪她不值得。行业有行业的潜规则,就算你搞到证据整了她一把最后还是你得不到好,然后小鞋无数属于你的你更得不到,最后离职回家,想在找下一个工作的时候你的档案是由你的领导来写。。如果得罪狠了很可能就得离开这个行业。

个人建议考虑和领导搞好关系,虽然拿的不多但还是拿到了。。而且良好的关系应该会派给你一些品质优良的活。可以拿数量来弥补质量。

对抗是没有意义的,学会妥协,在另谋办法。你做十件事可能都比不上你领导在行长面前的一句话。所以朋友,别气馁,生活路艰辛,一辈子都在学,学会了也就明白了。

这样的人在 社会 上还有很多,越是惯着就会越纵容,千万不能为了所谓的给面子或者自己的善良而骗了自己,善良的人总会有善良的回报,但是纵容恶人就是为善良掘坟墓。

你不用和这样的人生闷气!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不值得!有些没有修养的人不值得用真诚去理喻!你可以忍耐一些!多学习本领。然后在选择选择离开找一个好点的地方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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