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涉密文件管理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7
法律分析:
1. 涉密文件的制定、打印、传递、处理、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遵循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程序。
2. 涉密文件由各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读和办理涉密文件时,必须在办公室或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并将涉密文件存放在铁皮柜中。密级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在专册上登记,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 发出、收到和内部流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在交接时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时携带的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
4. 传阅涉密文件和资料时,应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跳过机要人员直接传递。如果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时间使用,必须向机要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二)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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