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背书人、第二背书人和前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7
被背书人[Endorsee] 票据的受让人。票据经特别背书后,由收款人作为背书人转让给受让人。被背书人在汇票上再加上背书而转让,成为第二背书人,新的受让人成为第二被背书人。依次下去,票据可以连续转让。对受让人,即被背书人来说,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转让人,即背书人来说,所有受让人,即被背书人都是他的后手。但票据上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并非都是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如系来人票据,凭交付而转让,则虽有转让人和受让人,而并无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第二背书人[Second Endomor] 对受款人背书转让的票据再加背书转让的人。票据可经过多次背书转让,当票据第一次经过受款人背书转让进入受让人手中,受款人即成为背书人,受让人成为被背书人。如被背书人对票据再加背书转让,则被背书人就成为第二背书人,而受让人成为第二被背书人。依此类推,票据可以无限制地转让下去。对于票据受让人来说,所有的背书人以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而对出让人来说,所有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背书人对于他的后手来说,是从债务人,负有承付票据的担保责任。
  第二被背书人~Second Endorsee] 接受第二背书人对票据再加背书转让的人。见“第二背书人”。
  前手[Prior Party] 在最后一个持票人前面持有过票据而转让票据的人和出票人。就第一背书人对第二背书人而言,第一背书人是前手,依此类推。票据如遭到拒付,前手对其后手有偿还票款的责任。考试大我整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