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不死,理想不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1
在《缝纫机乐队》里,大鹏饰演的程宫对乐队主唱胡亮说:

心里还有那口气儿,每天惦记的是什么时候开始;卸下那口气儿,每天惦记的就是什么时候结束。

故事发生在一个叫集安的城市,二十年前轰动全城的破吉他乐队在这里举办演出,一个小孩在现场被这种气氛感染了,由此喜欢上了摇滚。而这个城市也被人叫做“摇滚之城”,并为了纪念这个乐队建造了一个大吉他公园,标志是公园里的那把大吉他。

乐队的每个人,都有着对音乐的喜欢,对摇滚的执著。

乐队经纪人程宫小时候很喜欢摇滚,可家里买不起吉他。最后,是他的妈妈把用家里的缝纫机给别人缝衣服,然后攒了钱给他买了吉他。可由于大学一次外出演出的车祸,他的手指变得不灵活了,被乐队开除了。后来做破吉他乐队的经纪人,再一次搞砸了,又被开除了。理想被抛弃,每天奔波生活,不再弹吉他唱歌,带着三个不成器的人组的乐队在北京混生活。

乐队主唱胡亮,一个从小就有摇滚梦的修车青年,眼看着大吉他公园要被拆除,想要赶在大吉他公园拆除之前举办一场演出,让政府放弃拆除计划,留下这个象征无数集安人摇滚梦的大吉他。

乐队贝斯手丁建国,一个刚经历失恋却对摇滚有着执著的富二代女青年,放弃父亲名下公司的副总裁,追求自由。

乐队鼓手炸药,为了寻找喜欢的人丽丽,从老家来到集安,想通过一场轰动全城的演出找到丽丽。

乐队吉他手杨双树,前破吉他乐队的吉他手,因为当年喝酒突发脑血栓,在女儿的监督下慢慢放弃了摇滚,人称“吉他大帝”。表面上不再玩摇滚,实际上在自己工作的医务室里偷偷藏着当年的吉他,内心渴望再来一场演出。

乐队键盘手希希,父亲喜欢摇滚,她继承了父亲在音乐上的天分,但母亲希望她学好数理化,学音乐没前途。为了让乐队成功组建,父亲偷偷带着她加入了缝纫机乐队,借此让父女两人对摇滚的那份心情在演出中表达出来。

电影中很多人年轻时都特别喜欢摇滚,但现实把很多人的理想浇了冷水。丁建国的父亲,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当年也是个摇滚青年,可当妻子需要昂贵的手术费来治病时,却无人相助,正如他说的,

“钱可以救命,理想不能,有那么一瞬间,让我笑着笑着自己就哭了。”

这是一部关于理想的电影,我说的再多都不如你们自己去看。电影的结局,是乐队破除万难站在已经拆了的大吉他公园前,举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演出,所有人都弹起吉他,打着架子鼓,一起把这场关于理想的演出完美结束。

摇滚不死,理想不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