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走了,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7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向 劳动仲裁委 申请仲裁(不收费),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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