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殖民地”是指丧失了部分主权而不是全部的独立自主权;
“半封建”是指既保存了封建主义,又发展了资本主义。“半殖民地”和“半封建”都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内涵。
比如说,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性质表现为:
政治上丧失了领土主权、贸易主权、司法主权,但清政府依然对全国实行独立地、有效地管理;
经济上东南沿海地区的丝、茶生产依赖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需要,日益殖民地化,但在中国广大内地,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
文化上西方思想虽有一定的输入,但在“中学为体”的思想指导下,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仍占统治地位。
形成原因:
与欧洲等地的发达国家不同,当时的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形态,形成了比欧洲国家更为强大的自然经济。长期的封建社会使人民对世界形势缺乏足够了解,整个社会普遍存在以中国为中心的心态,排斥外来文化。
在商品经济不甚发达,自然经济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雇佣劳动现象受到当时的意识形态制约而难以发展。导致社会生产力迟滞不前,国力相较于资本主义国家有极大的差距。
在政治上受到外国的控制,为倾销商品而控制海关关税;通过设立租界开设工厂。使得国家在全方位受到资本主义的控制,但依然存在着形式上的主权。
外部因素
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过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空前的发展,来自当时中国市场的利益已不足以满足资产阶级的需要;同时大量商品的生产需要有足够的原料与劳动力来维持。这样一来占有拥有丰富原料、广阔市场与廉价劳动力的封建国家成为资产阶级的首要目标。
各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态度均为自由主义和重商主义,利用国家机器来维护该国资产阶级,以外交、经济乃至武力为该国资本主义发展寻求殖民地。
对于采用贸易壁垒等利用政府封闭该国市场的国家,一律以武力解决,再以不平等条约来确定开放市场的法理依据。随著外部因素的不断加强,最终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殖民地倾向将愈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