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书上都是如此阐述的:所谓取消句子独立性,是指文言文中某一主谓短语本来可以单独成句,但需要它作一句子成分而不是单独成句,因此在此短语的主语谓语之间放一“之”字使它不能单独成句。 这种用法叫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也叫取消主谓独立性。其作用就是告诉读者这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既然如此,那“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字若作此解释,其中“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从何理解?若不作此解释,又该如何解释?文言文理解高手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