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法律责任方面,第七十四条规定,若银行违反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如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银监会将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视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第七十五条规定,如果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中存在违规行为,如导致客户或银行重大经济损失、泄露或滥用客户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挪用客户资产、利用理财业务从事非法活动等,中国银监会或派出机构将责令改正,并可能处以二十万至五十万元的罚款。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情况下,除了上述处罚,还将依法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


第七十六条规定,如果银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银行业监管规定,除了上述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的处理,银监会或派出机构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还可能实施其他形式的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客户权益。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通过,2011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基本原则、宣传销售文本管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自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内控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1章80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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