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盐业总公司的发展历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1951年,陕西省盐务局与陕西省盐业公司成立,一套人马,两个牌子,隶属陕西省财委和省财政厅领导。此后隶属关系多次变更,历经省工业厅、省商业厅、省一轻工业局、省轻纺局、省轻工业局等部门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1997年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成立,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受省政府委托,承担管理全省盐务行政职能。
2007年8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陕政发[2007]43号)文件精神,整合全省盐业资源,在现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基础上,将各市、县、区盐业公司整体上划,组建新的国有独资陕西省盐业总公司。省盐务管理局对市、县、区盐业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2009年2月,新组建的陕西省盐业总公司正式揭牌,咸阳、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8市盐业体改上划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起全省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的盐业新体制,形成了全省“一盘棋”的新格局。
2012年12月,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和省盐务局五部门的《关于印发<理顺全省盐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2〕162号)精神,全省盐业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省、市、县(区)政府分级管理,并从2013年起按新的盐业管理体制运行。按照食品安全责任属地化原则,从2013年1月1日起,省盐务局将食盐安全监管职能移交给市县政府。
2013年7月15日,根据《理顺全省盐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陕编办发〔2012〕162号),经省政府同意,原“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变更为“陕西省盐业专营公司”,7月15日起正式对外运营。
至2013年10月底, 完成了市县盐业机构下划移交工作,全省共下划市、县(区)盐务管理机构76个,事业编制数818名,人员745人;下划了市县盐业机构资产和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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