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城“禁摩限电”的事

最近说什么电动车都不让买了?有这事吗?现在电动车必需上牌,没牌不准上路?具体“限电”控制在多少数量以内。禁摩包括哪些地方。
知道相关事的友友具体说明,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4-22
简单点就是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电动车备案登记。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易勇介绍,国家规定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大于15公里/小时,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输出功率在300W以下;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或者三轮道路车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

从5月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均可到全市各车管分所设置的专门窗口免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而电动车,由于国家具体规定暂未出台,交警部门对电动车实行免费备案登记管理,我市城区居民2009年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均须于9月30日前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免费备案登记,悬挂临时号牌后,方能上路行驶。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将不能登记备案及上牌。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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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9-04-23
先上牌才能上路
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或者三轮道路车辆。电动车必须登记备案、悬挂编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长沙居民凡在2009年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车必须在5月1日至9月30日内备案登记,领取编号牌;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备案登记和发放号牌。
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应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申领非机动车牌证,10月1日后,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没有挂牌的一律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另外,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分别不得超过25公里和15公里。
同时,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1.5米的范围内行驶。
手续齐全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有补偿
从5月1日起,长沙将禁止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通行。而5月1日前,长沙城区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并由政府对这些车辆给予经济补偿。对按期办理了检审业务的摩托车,按照摩托车购车发票上的价格扣除使用折旧金额后的剩余价值给予补偿;未按期办理检审业务的摩托车,必须依法补齐检审等相关手续后才能给予补偿;不依法补齐相关手续的不予补偿。
张剑飞指出,“禁摩限电”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省人大常委会也批准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细化方案,做好实施这一规定的准备工作;要千方百计地方便群众,在设计有关流程时要一次办结,并且尽量简化。同时,为了不对市民出行产生太大影响,市公用事业局要在近期内拿出公交线路优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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