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0-09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行政法的内容从行政组织、行政管理到行政救济,从民政管理、卫生管理到教育文化管理,包罗万象。
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以行政法规、规章为渊源的行政法规范涉及的内容太多、太具体,面对日新月异、变化快速的社会生活,如果不及时作调整,就会产生消极的后果。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只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首先,行政法的程序性规范并不仅限于诉讼领域,它还包括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程序的规范,即行政程序法;其次,行政诉讼法虽然可以独立立法,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统一的“行政实体法典”,而行政诉讼毕竟与行政法有关实体内容密不可分,这就使得行政诉讼法包含了许多实体性条文;再次,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