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超过三十天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内会结案,如果属于案情重大、复杂的;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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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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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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