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6-21
你好,关于收藏品纳税的问题,
按我国税法相关规定,画家出售自己的作品,同演员参与演出一样,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纳税,而税率则按照应纳税额的不同分为20%至40%不等。但自2006年我国实行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需自行申报纳税以来,鲜有艺术家去税务所申报个税。
一些画廊、收藏品经纪机构的经营者表示,他们一般不负责为艺术家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长期以来内地的收藏品交易市场都是在自生自灭的状态下生存,画家和画廊、经纪机构间的交易常常都是线下交易,而且互相间的买卖关系也不固定,没有版权登记,没有成交记录,当然自动缴纳个税也就有几乎无从谈起了。
比如经纪公司的专业资格及监控、收藏品交易的版权登记等,甚至收藏品真假难辨,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收藏品纳税的良性循环,导致收藏品税收流失。
另一方面,迫于高额税费的压力,一些收藏品机构、画廊和藏家选择了一些“避税”的方法,最常见的就是私自携带、临时入关和低价报关。其中,按照国家规定,临时入关的展品只能按照报关期限滞留,对于不得不再出关的收藏品,一些机构或个人则会用伪作进行替换;低价报关,则需要承担运输过程中损坏、遗失,而只能按入境报价来赔偿的风险。
对于价格偏低、但携带不便的作品,他的做法往往是选择“杂牌”运输公司。这类公司通常会通过“分路段”的方法逃税.总费用要比正规缴税便宜很多。一件20万元的油画,运回来也就花七八千的运费。税肯定是逃掉了。”
一般承接收藏品运输是由与“海关”有关系的人员办理“买单”手续,只要交一定的钱,就可办理一般货品的手续,按普通货物报关。“收藏品,特别是油画一般不会查,但是古董出口的话,风险会很大,但也能做。”
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我国的收藏品进口额只有1600万欧元,但是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保守估计也有8.1亿欧元,收藏品的进口份额也在25年的时间里从微不足道的0.4%增长到了5%。2010年,联合国公布的从中国香港地区进口到中国内地的收藏品总额为1270万欧元,而据中国政府的官方统计,则只有170万欧元。
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现行税率测算,收藏品需要缴纳的税金要占到收藏品总价格的四分之一。这对于一般的收藏品进口来说是笔不小的数额。
希望可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