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今年7月11日 我开机动车碰到1个行人,导致对方 轻微受伤,没有达到致残的程度。现在对方要求赔偿5000元,而对方医疗费1500元左右,交通费+误工费2000元左右,我机动车买了保险的 想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对于对方要求的超出赔偿范围内的金额也就是5000-1500-2000=1500元的费用 我是不是可以拒绝赔付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