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乎人情,真理在于雄变!古之常事,无话可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7-16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良,则有财而莫理。——王安石】

人情者,人之常欲,弗学而能。然法理者,道也。此道谓之道,人情却也道乎?匪思也,同道矣。道之争,大小之分。何以求雄辩之?今之事,未患辩难,而患痈疽癣疥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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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看不懂,我解释下好了。

人情是人类生来就有的本能,不用学就会。但法理虽然需要后天学习,却比它更近乎自然之道。

法理可以说是道,人情就不是了吗?不用想了,也同样是一种道。

只不过,一个人心中对于道的选择,有轻重大小,这对于他是不需要与旁人分说、辩解的。

现今这种人情大于法理的局面,关键不在于人们不去辩解人情和法理。而在于人们心中的歪心思、花花肠子太多了一些,就像痈疽癣疥那样,难以根治。
第2个回答  2013-07-16
法律先谈逻辑后讲人情,违背形式逻辑诉诸情感进行论证的诡辩根本不值一驳。雄辩成为真理,只因为更强悍的辩手尚未登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6
这里说的人情是人情事理,可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情”啊。真理就是真理,不在于雄辩。
第4个回答  2013-07-16
法律说白了就是维护统治的地位和统治地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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