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众假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根据香港法例第149章《公众假期条例》附表,规定以下的日子定为公众假期:

(1)每个星期日;

(2)1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3)农历年初一(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

(4)农历年初二(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

(5)农历年初三(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一的前一日);

(6)清明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7)耶稣受难节;

(8)耶稣受难节翌日;

(9)复活节星期一;

(10)劳动节,即5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11)佛诞,即农历四月八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12)端午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13)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即7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14)国庆日,即10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

(15)中秋节翌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中秋节当日)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

(16)重阳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取代该日的另一日;

(17)圣诞节(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圣诞节后第二个周日);

(18)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但是需要注意,香港特区政府仍有权对上述假期的日子作出增补或代替,《公众假期条例》第6条对此作出规定:

①立法会可藉决议,指定任何一年的任何一日为公众假期,以增补或取代附表所指明的任何日子;

②除根据以下第③款另有指定外,如於任何一年内两个公众假期适逢在同一日,则该日之后第一个并非公众假期的日子,即为该年增补的公众假期。

③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指定任何一年的任何一日为增补的公众假期,以取代本属第②款规定为该年内增补的公众假期的另一日。

扩展资料

香港(Hong Kong),简称“港”(HK),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地处中国华南地区,珠江口以东,南海沿岸,北接广东省深圳市,西接珠江,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珠海市以及中山市隔着珠江口相望。

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市,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262个岛屿,管辖陆地总面积1106.3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648.69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末,总人口约740.98万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香港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香港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也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城市之一,在世界享有极高声誉,被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 

香港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把华人智慧与西方社会制度优势合二为一,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及完善的法制闻名于世,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和“购物天堂”等美誉。

参考资料:香港假期-百度百科参考资料:香港-百度百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