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保药品目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06

进入医疗保险目录药品审批
项目名称:进入医疗保险目录药品审批
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药品。
实施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冀劳社[2005]18号
受理条件:取得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国家工商局商标注册批件(国产、合资)或国家药监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可纳入目录。
申报材料:
1、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登记表
2、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国家工商局商标注册批件(国产、合资)
3、国家药监局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
4、使用说明书
5、外包装盒
办理程序:
1、单位提出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并汇总;
3、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承办部门: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地址: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审批权限: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长
承办人:韩银林王琦联系电话:0315—2802700
审核人:么焕艳联系电话:0315—2802700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
公开形式:网络
公开时间:长期公开
服务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和汇总,并报省厅。
相对人申诉途径:对初审结果不服的,可通过公开电话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投诉。
工作纪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单位的财务,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擅自改变或变更办理程序,不得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监督环节:自受理之日起,通过如实填报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表接受监督部门监督。
责任追究: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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