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察办案流程

大约是三月份的时候我1000块钱放在家里,被偷了。四月初警察抓住了小偷,证据确凿。警察当时带着小偷来我家拍了几张照片就走了,还说过几天联系我。但是就一直没有联系,过了几天我打电话给警察。他们说等到四月底。。然后五月一号我又打电话,又说已经提交到什么院去了。他又不说再找谁去。就说我帮你问问。我也第一次遇到这事,不懂请大家帮帮忙啊, 我的钱怎么搞呢,,过年的红包啊。

第1个回答  2020-07-24

先进行立案,经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移交检察院审查,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后再经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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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15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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