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事业单位中午喝酒下午闹事怎么处理

枣庄市事业单位中午喝酒下午闹事怎么处理

第1个回答  2016-08-20
开除党籍,严肃处理。
第2个回答  2017-11-21
扰乱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拘留处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一、处罚规定
1、一年内违反本规定一次的,给予批评教育。
2、一年内违反本规定两次的,实施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3、一年内违反本规定三次及以上的,或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4、违反本规定的当事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所在科室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并扣发当事人年终综合奖、文明单位创建奖等。

二、依据条例
  工作日饮酒,既影响工作,又严重损害机关形象。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树立新风,严肃工作纪律,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禁酒范围
1、从自身形象、影响工作角度考虑,机关全体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及其相关活动时饮酒。
3、严禁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饮酒。
4、严禁机驾人员饮酒后驾驶车辆。
5、禁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6、严禁机关科室内部或相互之间用公款吃请。
7、因对外公务接待确需午间饮酒的,应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主动向受接待的上级领导、外地客商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