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里的摄影师如何保护著作权

顾客坚持肖像权,影楼方面则主张著作权,这两个权利的“撞车”,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

第1个回答  2013-04-10
这应该是一种委托关系。如果顾客不指出著作权的归属问题:照片著作权属于影楼所有(职务作品),肖像权属于顾客,该照片的发表/展览等涉及肖像权的,行使著作权时应该得到顾客同意。如果顾客指出照片著作权归属问题,需要双方协商。顾客有权得到该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第2个回答  2013-04-10
顾客委托影楼拍摄照片,如果没有约定,照片的著作权是属于影楼的,但是不经过顾客本人的同意,不得将该照片作为盈利性的使用。
第3个回答  2013-04-10
根据新规定,影楼提供摄影服务。客户有权要求肖像权得到保护。所以跟客户提供摄影服务后的照片以及低档都必须交还给客户。如果影楼希望用某客户的照片展示的话,需要得到客户的许可! 详细可以参考《婚姻庆典服务》
第4个回答  2013-04-10
楼上的,没有必须要交换给客户这一条例!因为我也曾经看见过这一例案子!在制作之前都是有约定的,而且那个底片也不是客户所有的,如果坚持向有用只能自己掏钱买(协商),不过如果底片在商家手中,没有争得主人的同意也是不能随意张贴,用于盈利性!所有都是相互制约的!
第5个回答  2013-04-10
照片的著作权吗?应该属照片上的人所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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