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结算日期是每月30号,第二个月25日领上个月的工资,我是22日提出离职,同意按公司规定一个月后离职,这个月25号公司拖欠我上个月的工资不发,我应该采取怎样的手段保护自已,要回应得工资?如果我去劳动局提出仲裁,能要回工资吗?有签定劳动合同,购社保。
可是我又没有跟他签压金,而且他也没有提前跟我说。
追答你要主动去了解,不能等他们找你,也许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找你。
公司是因为怕我辞职后,不交接,所以克扣我上月的工资,如果我向劳运局提出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追答带上你的劳动合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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