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设计资质,无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工程总承包,所有的施工业务均进行分包,是否与《建筑法》 28条冲突?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副本里面写着,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
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
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1个回答  2013-03-06
如果没有无施工资质的工程总承包,是违反现行规定条款的。被查是会被罚款,严重的是要没收无证非法所得。
第2个回答  2013-03-06
楼主,注意副本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前的相应二字。它的总承包受资质范围限制。特质资质证书范围内的总承包。不是建筑领域的广义工程总承包。与建筑法不矛盾。追问

这个回答我 并不认同,勉强采纳吧。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11
楼主,注意副本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前的相应二字。它的总承包受资质范围限制。特质资质证书范围内的总承包。不是建筑领域的广义工程总承包。与建筑法不矛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