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的重点工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的最大变化,是将经费和责任交给各区,提高各区的积极性和动力,促使其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提高城市建设和维护水平。”11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时如是说。
作为《关于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两大附件之一,《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牵涉到小区出新、房屋整治、游园绿地建设、二次供水改造、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等城市建设、管理方方面面。方案将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一财税分成的政策杠杆,又将如何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记者就上述热点问题,采访了财政、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
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体现财随事走
“财政的基本功能有资金保障、服务发展,还包括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引导资金进入关键领域。”市财政局局长林克勤表示。
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正是希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将经费、责任同时下放到各区。记者获悉,我市每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总盘子大约20多亿元,其中一半用于城市维护、一半用于建设。此前,我市每年会根据当年建设、管理实际,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并分配到各区。
“全市制订资金使用计划,优点是全市统筹,缺点是难以完全兼顾各区实际。”市住建委综合计划处处长苗剑文表示,以小区出新为例,出新计划虽由各区上报,但最终由市统一确定名单。各区无法做到结合区域实际,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将经费下放到各区,就能解决上述问题。
林克勤则表示,此次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在内的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原则就是简政放权,属地管理,明确各区政府的主体责任;财随事走,责权统一;统筹兼顾,区域平衡。
在事权划分上,市、区各自承担的事权再次明确。例如,江南八区一般设施的养护、保洁等,均由各区负责,相关经费也下放到区,由各区自行征收、管理、使用,集中力量解决重难点问题。市主要承担全市性、跨区域、系统性的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大型高架等的专业化、机械化管养。
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更加有力
城市维护建设税管理体制调整后,城市管理经费保障将更加有力。市城管局计划财务处处长秦成龙表示,在此次财权划分上,各区城市管理经费将有更多保障。“按照方案,今后我市将设立城市维护管理考核专项资金,按区级设施维护管理经费基数的10%安排。资金来源明确为区级设施维护经费基数集中5%,市级安排5%。和以前相比,市级投入的5%是新增加的。”他说,这意味着市级层面更加注重城市管理投入。
此外,以前的阶段性、临时性经费被明确为常态性投入。秦成龙举例说,在城市维护管理支出基数中,明确了“其他经费”,包括拆违控违、店招店牌、楼宇清洗、景观亮化、市容整治、应急保障等城市管理事项所需经费,按照各区设施经费的5%核定,列入基数,成为常态性的城市管理经费支出。
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将有质量技术标准
在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副处长何世文看来,此次财政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放权,而是通过明确各区主体责任,提高各区积极性,激发更大的发展活力。
“当然,各区的压力也会更大。”他说,责任和经费同时下放,意味着各区再也没有依赖和借口。比如,以前某条街巷管养不到位,区里可能会说因为经费不到位,现在管养责任、经费全部到位,区里就是第一责任人。市级层面,则主要承担监督、管理、考核,更多从技术规范、工作标准等方面监督各区贯彻执行。
记者获悉,目前,市城管部门正牵头制定和完善城市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规范、质量技术标准和考核办法,市住建、城管部门负责制定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城市维护设施养护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化提高城市维护管理效能。
此外,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还将加大城市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力度,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设施维护质量的考核。市区两级财政、审计部门将加强城市维护管理经费的监管,确保管养经费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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