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公司半个月,已经提交了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然而我现在不想在这个新公司了,可以要回离职证明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16
应该可以的,实在不行,可以给hr说点好话让他帮你复印一份。
第2个回答  2022-08-16
只要在新公司办理了入职手续,是要不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的。
第3个回答  2016-06-21
  进入新公司半个月,已经提交了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当事人现在不想在这个新公司了,不可以要回离职证明,应该重新履行离职手续。
  如果当事人在新公司属于试用期,还没有到社保备案,或者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直接要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如果当事人在新公司虽然属于试用期,但单位已经到社保备案,或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通就应该履行离职手续,取得目前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不予当事人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的,或者故意刁难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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