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房给亲戚女儿入学用,不料房子却被占为己有!法院对此是如何判决的?

如题所述

好心借房给亲戚的女儿入学使用,不料房子却被占为己有,法院对此是如何判决的呢?



浙江的李女士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为了帮助其老公弟弟的女儿能就读这套房子所属的学区,就把自己的这套房子暂时过户给了小叔子和弟媳。不过,在过户完6年之后,李女士的丈夫因意外去世了,而这套房子竟然被小叔子夫妻俩占为己有,对此,李女士感到十分的气愤。

李女士的讲述称,这套房子是自己在05年的时候买的,当时总共花费了60多万,而她与丈夫陈先生是在08年登记结婚的,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原本就是李女士的婚前财产,时间到了11年的时候,她丈夫陈先生弟弟的女儿想要就读于某中学,而恰好李女士的房屋就是该中学的学区房,于是,李女士就慷慨帮助。在与丈夫兄弟和弟媳妇签署了《房产借用协议书》之后,就把自己原本婚前买的这套房子暂时转到丈夫弟弟夫妇的名下,这样一来,其小叔子的女儿就可以顺利入学这所中学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房子暂时过户给了小叔子夫妇,但是,李女士一家人依然居住在这套房子里面,并且按时向银行还房屋按揭款。李女士本想着帮扶亲戚一家人,但令他没想到的是,6年之后,她的侄女早已经毕业,于是你女士就找到小叔子夫妇要求把这套房子重新过户回来,但令李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一要求竟然遭到小叔子夫妇的拒绝,他们夫妻还声称自己合法的拥有这套房屋。原来,李女士的丈夫陈先生在17年的时候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了35万用于支付这套房子尾款。可是,仅仅过了几个月之后,陈先生就因意外不幸去世了。


之后,这家银行向法院发起起诉,要求李女士偿还贷款的本息。李女士在悲痛之余,只能选择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屋办理抵押贷款或者干脆将这套房屋卖出以此来偿还这家银行的欠款,就在这时,李女士只好跑过去请求小叔子夫妇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为,这套房屋当时还在小叔子夫妇名下。可令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小叔子夫妇却一口咬定,他们在11年的时候经过合法程序向李女士夫妇约定的总房价为54万元购买所得的房屋,房款早已陆续付清,且已经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调解无果之后,李女士无奈将小叔子夫妇告上法庭,李女士表示,自己好心借房给他们使用,竟然还被他们占为己有。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这套房屋目前在被告人夫妻名下,而且被告人也声称他们是向李女士夫妇支付了总价为54万之后买到了这处房屋,但是,被告人夫妇却拿不出支付的这54万的证据,也无法从银行流水当中查到这笔房款。因此,承办法官从分别从银行转账记录、房屋价格、水电物业费的缴纳以及之前所出具的证明等,进行说理分析,层次清晰,说理充分透彻,详细说明了支持原告诉求的原因,最终判决小叔子夫妇归还房屋,涉案房屋当前已经登记到原告李女士的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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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8

法院从房屋的价格、缴纳的水电费用、银行的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明,该房子就是属于原告所有的,想要把房子占为己有的被告亲戚就是空口说大话,想要空手套白狼。对于这个亲戚真的是能断绝来往就断绝来往算了,当初好心帮忙,没得到他们的感谢就算了,还想白白拿走一套房,如果真的被他们拿走这套房了,那真的是亏都亏死了。好在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是自己的就永远都是自己的,不可能凭着别人几句话就能证明是别人的。

事件梳理:

浙江的李女士婚前有一套学区房,因为丈夫的弟弟的女儿要在那附近上学,好心将房子暂时过户给弟弟跟弟媳,过了六年后要将房屋抵押出去的时候遭到了弟弟弟媳的拒绝。他们开始说这套房子是他们自己所有的,还说自己是花了46万元买下了这套学区房,有合法的过户登记手续,这套房就是他们的,李女士原本想着都是亲戚没必要闹上法庭,可对于他们的这种耍赖行为,不得不直接到法庭来处理这件事了。

01、陈某夫妇所说的46万购买费用并无银行流水单

陈某夫妇一直说这套房子是自己花了46万买来的,法院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陈某夫妇的银行流水单并没有支付过这笔费用,且当时这套房子的价格不可能在46万左右就成交。对此法院认为陈某夫妇所说的话并不属实,他们根本没有买这套房子,更没有给钱李女士,就只是自己的一面之词,想要忽悠一下李女士。

02、房屋一直是李女书居住,所有费用也都是李女士自己缴纳

这套房子李女士虽然暂时借给了陈某夫妇,可一直以来李女士都是居住在这里的,房屋产生的那些水电费、物业费等等费用都是李女士自己缴纳的。如果这套房真的是陈某夫妇的话,那这些费用不应该李女士来缴纳,当初会过户给陈某夫妇也是真心想要帮助他们的女儿能够在这房子附近的中学入学罢了,并非真的将这套房子过户给他们。

03、有协议书证明房屋就是李女士借给他们用来入学用的

李女士当初过户房子给陈某夫妇的时候就是有担心过这种事情发生,在过户之前有一份协议书证明这套房子是李女士所有,将来要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陈某夫妇必须无条件配合。虽然李女士提供的是复印件,但上面的确有陈某夫妇的签字确认,陈某夫妇在法庭上不承认有这份文件的存在也没有用,复印件上面的签字就能说明他们是知情的。

这种白眼狼亲戚真的是很不要脸了,别人好心把房子借给他们来入学用,没想到还有脸霸占房子。

第2个回答  2020-09-28
我觉得法律肯定会判决这个房子是属于原房主的吧,因为他有房产证,而这个亲戚是没有房产证的。
第3个回答  2020-09-29
这种情况一来要看下房子的历史归属权问题,二来还有当初的协议说明;法院会根据以上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最终是给房屋原始所属人的。
第4个回答  2020-09-29
法院从房屋的价格、缴纳的水电费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房子是属于原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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