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为什么还要到房管局备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因为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

这个“房管局备案”又叫“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参考资料:商品房备案登记-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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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3

你说的这个“房管局备案”应该是指“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

我国商品房实行预售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 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扩展资料: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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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6

你说的这个“房管局备案”应该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

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

扩展资料:

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区别

两者全具有保护商品房购买者的功能,但两者属不同的法律制度,存在明显的区别。

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登记类型,担保方法,兼具物权性与债权性,属于民事法律制度;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则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措施,属行政管理制度。

功能不同:预告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不动产物权;以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该登记的目的就是使预告登记权利人即预购人在预购商品房建造完毕并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所有权初始登记)后,能够办理相应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从而在法律上确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然而,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不仅具有保护预购人的功能,还有助于建设行政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有无强制性上的不同:我国不存在法定的预告登记,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双方申请约定之后才能申请;预购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属强制性制度,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只要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不仅如此,国有建设用地转让也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仅适用于商品房的预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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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4

一、“房管局备案”应该是指“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

二、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

扩展资料:

一、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二、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三、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参考资料: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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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3

这个“房管局备案”应该是指“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

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

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扩展资料: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它合法的权属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2)《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四份;

(3)出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承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审查。

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

3、复查。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

4、交付。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房地产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

5、质量监督。

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

6、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经办人按要求整理归档。

参考资料:房屋备案-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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